研究生

文法学院2015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面试录取办法

2022-09-10

根据校研究生院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具体方案:

1、面试的命题范围,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招办所公布的信息确定。

2、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接到面试通知时,应向我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明确其本人的二级学科志愿。

3、面试由学科负责人组织实施,采取在二级学科知识范围内对考生进行考察,全部面试组教师进行打分的方式。

4、在录取工作中,我院不接受其他学校、校内其他学院、学院内各专业之间的学生调剂;在面试与录取工作中不得进行破格面试及录取。

5、鉴于我院拟录取的推免学生为按照一级学科接收,且尚未最终确定二级学科专业,故录取的学生将在入学后与统考生同时确定二级学科专业。

6、录取学生专业的最终确定,以其硕士生导师所在的二级学科专业为准。学生在其志愿二级学科专业内无相应导师予以接收的,将被调剂到其他的二级学科专业。

7、对于推免研究生面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建议请联系文法学院徐力老师(地址:天津大学25教学楼B区803,电话:022-27405174)。

天津大学文法学院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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