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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通知

2022-09-10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已经发布,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这三类项目经费额度可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分别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面向全社会,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面对文化系统人员所申报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文化艺术建设实际、急需开展的研究课题。

课题负责人要依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申报课题。申请资助经费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合理的预算。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申请重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青年基金课题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含39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参加者没有年龄要求),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课题指南》所列条目分为两大类别,第一类为综合性研究,第二类为分类研究。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和当地文化艺术资源优势及事业发展需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申报综合研究课题,要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和主要涉及的学科。

四、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

五、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六、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评审。活页单独装订,夹在申报书内

七、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 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 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 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 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八、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请见附件,同时可从文化部网站(网址:http://mcprc.gov.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查询、下载。

九、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十、请申报者在截止日期前,将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4份(至少1份原件,活页夹在申报书内),电子版一份交到所在学院,并由学院统一送交人文社科处。

学校联系人:靳楠

联系电话:27403763 27401017

E-mail:jinnan@tju.edu.cn

全国艺术规划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彦 邱邑洪:010-84019554

朱飞跃:010-64019757

天津大学文法学院

200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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