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借用学院会议室的通知

2022-08-31

为了加强学院会议室的使用管理,保证各类会议、活动的顺利召开,提高会议室的利用率,现将学院会议室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流程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第25教学楼B区802室,第25教学楼B区809室,第25教学楼B区817室,第25教学楼B区1021室

二、用途

会议室用于学院行政、科研、教学以及学生相关的会议或活动。

会议室主要是学院内部使用,未经许可不得借与他人使用,更不得以营利为为目的借与校外人员使用。

三、借用方式和流程

1.教师填写“文法学院教师借用会议室申请表”,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到第25教学楼B区807室登记方可使用。

2.学生填写“文法学院学生借用会议室申请表”,经辅导员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到第25教学楼B区807室登记方可使用。

3.钥匙领取与归还:会议室使用前借用者(教师)到学院807室拿取会议室钥匙,会议结束及时归还。学生活动、会议(802、817会议室)由相关辅导员老师负责会议室钥匙的保管和使用。

四、注意事项

1.会议室如需使用多媒体设备,领取钥匙时提前说明备案。

2.使用会议室要做到爱惜室内卫生和公共物品,不在室内摆放易污损地面的瓜果,不要随便将废纸、污物填放在会议桌下的抽屉。

3.会议室使用过程中,须保证桌椅、门窗、多媒体设备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

4.会议结束后,如有移动桌椅请自行恢复原样,关好音响、空调、门窗等并通知相关人员,经检查、清点无误方可。

天津大学文法学院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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