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大学工作统一部署,我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申请与授予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答辩审批时间:2015年5月8日~5月29日
2.答辩时间:2015年5月9日~5月31日
研究生电子版论文提交时间
按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后提交至图书馆,2015年6月2日截止
3.研究生论文存档回执盖章时间
按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的相关说明
4.研究生以专业为单位向学位评定分委员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申请硕士学位审批书》和其它材料的时间:2015年6月1日前完成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5年6月3日~6月8日
6.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整理上报审议结果并进行系统操作时间
2015年6月9日前
7.研究生院准备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打印学位证书开始时间
2015年6月10日
8.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5年6月17日~6月19日
9.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5年6月23日~6月26日
10.学位证书颁发及学位授予仪式举行时间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学校协调安排
二、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和研究生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任何手续逾期不能补办。
2.学位论文必须在答辩后提交(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只允许提交一次)。
3.按申报系统要求填报,注意不要漏填“答辩委员会信息”及答辩时间、地点;双证研究生学位照片应与毕业照片一致,单证研究生自
行上传照片时要保证清晰。
4.所有答辩学生务必在答辩前一个月交齐学费。
天津大学文法学院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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