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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主任刘晓纯获得市级表彰

2014-09-02

4月9日,文法学院法学系主任刘晓纯获得“天津市200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表彰。此次全市获得表彰的共39人。刘晓纯是其中唯一的教师获奖者。

据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刘晓纯获奖的主要事迹为:不断扩展学术兼职领域,为法律事业积极做出贡献,他2008年1月成了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经济法学会副会长;2008年3月,天津市南开区特聘专家;2008年6月,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纪监督员;2008年10月,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2008年12月,中国高校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刘晓纯积极加强为天津市机关服务,2008年4月,参加天津高级人民法院向法学家征询意见座谈会;2008年6月,参加天津市司法考试工作会议;2008年9月,参加天津市法律普及全市动员大会;2008年10月,参加天津市检察院与天津法学专家研讨会;20008年11月,参加天津市委组织部选拔正处级干部考试的阅卷工作。刘晓纯利用专业知识多元化地服务社会,借助媒体服务社会,他于2008年4月22日在《人民日报》4版头条发表“热情与理性结合才是真正爱国”;2008年1月31日,4月2日,4月5日和11日在天津卫视电视台《午间30分》栏目组接受采访并播出《年夜饭定餐引发的法律问题》和《手机垃圾短信引发的法律问题》《公园摄影收费引发的法律问题》和《99年劳动合同(东航)引发的法律问题》;2008年10月27日、31日,12月17日、18日和24日,在天津交通台交法在线采访与有过失、碰瓷、换车、酒后处罚、机动车交易落户等纠纷。

另外,刘晓纯老师在校内外积极开展法律讲座,服务大众。2008年,先后举办了《法眼看天下 热点大家评》、《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与法律对策》、《法治环境下的生存之道》等讲座;在天津市河西区下瓦房街道办事处就物权法进行讲座,在南开区委组织部举行法律讲座;2008年7月13-17日,他赴鄂尔多斯监狱、亿利集团、鄂尔多斯集团进行3场法律讲座。此外,他还积极参加各类普法活动,2008年10月18日,他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金街大型普法活动;2008年11月28日,他参加鄂尔多斯企业界法律座谈会。

社外学院

200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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